石家庄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关于警用无人机采购项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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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3965 更新时间:2018年09月04日16:58:10 打印此页 关闭

石家庄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教学用模拟视频处理终端、警用无人机采购项目--警用无人机公开招标公告

2018年09月04日 14:03 来源:中国政府采购网

开标时间:2018年09月28日09时30分
项目名称:教学用模拟视频处理终端购置经费、警用无人机
机构项目编码:HB2018085290020001
项目联系人:郑晓磊
项目联系电话:0311-85557796
采购人:石家庄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
采购人地址:警安路36号
采购人联系方式:0311-89263088
代理机构:河北晟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代理机构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四中路16号明景阁1-3-403
代理机构联系方式:0311-85557796
预算金额:32.995万元
投标截至时间:2018年09月28日09时30分
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:2018-09-05
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:2018-09-11
获取招标文件地点: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可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,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
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:现金发售
招标文件售价:500元
开标地点: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(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3号金明大厦C座)
供应商的资格要求:1、投标人必须符合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,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;2、根据财库[2016]125号文和冀财采[2016]28号文规定,通过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http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)中国政府采购网(http://www.ccgp.gov.cn)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未有不良记录的;3、根据石政办发[2016]70号文和石家庄市财政局《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》的规定,投标时须提供石家庄信用办审核通过并在“信用石家庄”网站进行公示的《信用报告》,且等级为BBB级及以上;4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5、投标时须持有《法人营业执照(副本》原件、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、法人委托书原件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等项目需要的各相关资质证明原件。未提供以上资料原件为无效投标;6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采购数量:1
技术要求: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
备注:本项目不准分包、转包。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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